对乌鲁木齐县第十五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对乌鲁木齐县第十五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2号

提案的答复

马龙、富娟、张银春政协委员:

您们好!你们在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制实行公共场所(多人办公室)禁止吸烟的建议”,已获悉。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 加强党政机关禁烟工作

公共卫生禁止吸烟事关广大人民群的身心健康,一直是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近几年来,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场所的禁烟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出率先在党政机关开展禁烟活动,以此为表率,逐步向各个行业推广。目前党政机关禁烟活动已取得初步成效,全县69个党政机关基本完成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广大机关工作者以身作则,戒烟禁烟工作成效明显。

  • 加强禁烟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我们加大了公共场所(室内)禁烟的监管和宣传力度,印制张贴了200余份的禁止吸烟标志,督促公共场所单位配备专(兼)职劝烟员,对发现有吸烟人员及时进行劝阻。

  • 下一步工作计划

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将在巩固前一阶段党政机关、经营性公共场所禁烟成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禁烟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吸烟的危害和公共场所禁烟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卫健委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不定时对各单位吸烟情况进行暗访,结合各单位视频监控进行抽查,对发现存在3次以上吸烟人员的单位取消无烟单位称号,并全县通报。同时制作一批吸烟危害健康和禁止公共场所吸烟的宜传品,发放到机关、学校、社区、企业,配合各类媒体树立强大的舆论导向,形成广泛的舆论氛围。深入开展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活动,逐步扩大禁烟范围。

主办单位:乌鲁木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管领导:高芳萍              联系电话:13899966538

承 办 人:杨  涛              联系电话:13565843335

会办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各乡镇(管委会)

乌鲁木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