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 第十五期)2023年 第15号

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 第15号

 

近期,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3批次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食用农产品合格2批次,不合格1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农药残留量超标,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农药残留量超标

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凡美商店经营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一:2023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样品表8月份

附件二:乌鲁木齐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食用农产品)

附件三: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