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县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年7月28日在乌鲁木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乌鲁木齐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牛英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作《关于乌鲁木齐县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3年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全县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因素影响,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力保障“三保”支出,为全县财政经济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上半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上半年,我县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9215万元,较上年同期40069万元减少10854万元,下降27.1%,完成年初预算85200万元的34.3%。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854万元,较上年同期18496万元增加3358万元,增长18.2%,完成年初预算53000万元的41.2%。
2.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361万元,较上年同期21573万元减收14212万元,下降65.9%,完成年初预算32200万元的22.9%。
(二)上半年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上半年,我县完成地方财政支出76449万元,比上年同期90941万元减支14494万元,下降1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2403万元,比上年同期63604万元减支1201万元,下降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及上级专项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4044万元,比上年同期27337万元减支13293万元,下降48.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专项债券资金来源支付进度较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万元。
2.上半年上级追加各类专项情况
上半年,上级追加各类专项27134万元 ,支出6529万元。其中:追加直达资金37825万元,支出11819万元,支付率31.2%。上级专项具体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690万元;
(2)公共安全类526万元;
(3)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类358万元;
(4)社会保障类1877万元;
(5)公共卫生服务等医疗卫生类128万元;
(6)节能环保类12258万元;
(7)农林水等涉农类5237万元;
(8)交通运输类337万元;
(9)住房保障类2294万元;
(10)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类105万元;
(11)其他类3324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受整体经济形势及土地市场低迷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及政府性基金收入均比上年同期下降,财政收入形势严峻,未按序时进度完成收入任务。
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调整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新增债券)转贷工作的通知》(乌财债【2023】13号)、《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第五批地方政府债券(新增债券)转贷工作的通知》(乌财债【2023】5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乌财债【2023】8号)文件精神,核定我县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7000万元。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方案
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75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3000万元、专项债券42800万元。此次调整后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为82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3000万元、专项债券49800万元。
(三)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情况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财政的工作要求,确定了2023年度新增专项地方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方案,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000万元,用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期项目2000万元、县人民医院应急医疗物资库及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2000万元、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3000万元。
(四)加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的管理和使用
为确保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运行安全、有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审批、绩效评价、监督,提高债券使用效益。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的风险监控、防范、控制、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1. 全额纳入预算管理。2023年乌鲁木齐县地方政府债务收
支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和执行。
2. 严格履行偿债责任。按照“谁举借、谁使用、谁偿还”
的原则,统筹财力,制定还款计划,按规定及时归还地方政府
债券本息,严格履行偿还责任。
3.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政府债务资金绩效管理机制,推进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项目滚动管理和绩效管理,加强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监控,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三、上半年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努力组织财政收入。克服经济形势不利因素,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积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压实责任,全力组织非税收入,克服土地市场低迷影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足额保障“三保”支出。优先保障教育、社保、卫生、农业等方面的支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上半年“三保”支出共计34549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9763万元,“保工资”24254万元,“保运转”支出532万元。
(三)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争取上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3539万元(中央2679万元、自治区10830万元、市级3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巷道、环境提升、产业融合项目、重点示范村建设、温室大棚改造提升及基础设施维护、养殖小区建设、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乡村旅游景区建设等项目,切实改善了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
(四)规范债务管理,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强化政府性债务预算和限额管理,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控,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2023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82800万元。债务余额72815万元,在政府债务限额之内。2023年我县隐性债务平台余额为472万元,上半年已完成化解任务400万元。
(五)深化财政改革,全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科学制定预算定额标准,合理编制2023年预算方案,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时间及内容进行公开,提高了财政工作透明度。二是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树立项目绩效管理理念,全县所有单位所有项目均列入项目绩效监控范围,同时加强编制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2023年运用评价结果扣减预算项目5235.96万元。三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收缴各部门历年结余资金1335万元。四是聚焦财经纪律,完成2023年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9类重点问题的自查工作,同时完成2022年拖欠工程款问题整改工作2191.32万元。五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有效节约财政性资金。上半年受理采购项目1343项,节约资金65.34万元,资金节约率达0.35%。
四、下半年财政工作要点
(一)积极挖掘增收潜力,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全面梳理县域内房地产企业销售,加大房地产企业契税的收缴,同时组织土地增值税清算和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收缴入库。督促执收部门落实非税收入入库,梳理县域内可供地,及时开展招、拍、挂工作,盘活闲置已供地,促进政府基金收入增收。
(二)优化预算支出结构,继续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始终绷紧过“紧日子”这根弦,坚决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将压减的资金优先保障民生支出。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
(三)加快盘活资产进度,抓好落实,责任到人,尽早组织资产处置收入入库。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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