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乌鲁木齐县法治政府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全面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使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情况。

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县工作的突出位置,定期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述法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乌鲁木齐县2022年度专题述法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加强改进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治县工作水平。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常规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组织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单位)按时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充分利用新疆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设固定课堂、不设固定时间,灵活组织县党校教师开展普法知识自学课程等。认真落实日常学法和年度考法等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述法等机制,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四减工作”,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我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单位共计受理各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4868余件,咨询6730余人次,“最多跑一次”事项2597余件;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加快资源共享、数据互联,推动政务服务移动端标准化应用,提升网上业务办理能力。二是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容缺受理”机制,我县容缺受理事项20项,全力帮助市场主体快速获得准入准营资质,减少企业群众跑腿次数。落实项目“联审联批”制度,聚焦手续办理、建设要素、政策服务等重点环节,采取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调度化、问题销号化闭环工作机制,加快推动重点项目签约、签约项目落地。三是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并印发《乌鲁木齐县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完善守信激励措施,持续组织开展“信易贷”平台的推广工作。四是强化服务企业能力,用好政策红利稳商。我县累计1310户纳税人享受了减免税,减免税费18833.2万元。五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县已在各乡镇、管委会、行政村、社区建立完善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全面落实“一社村(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配齐县、乡、村三级法律顾问。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有选择的聘用具有行政法、行政复议法、土地法、草原法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作为县聘法律顾问,协助政府机关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合法性审核力度。编制公布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名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印发《乌鲁木齐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关于报送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报》等工作内容。每年在全县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规范和完善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委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准确界定权责事项类型,逐条逐项查找核对每项清单的权力主体、权力依据和责任事项。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组织实施,编制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负责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坚决落实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涉法事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凡重大经济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涉法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决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发并持续推动《乌鲁木齐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音像记录清单》《乌鲁木齐县行政执法公示内容清单》等五项表格清单。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分别明确本单位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补充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完善更新全县行政执法法制审核队伍信息库,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情况。

一是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机制》《信访接待和交办转办督办制度》《重大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关于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意见》等相关制度办法,形成源头预防、抓早抓小、分级化解、重点问题攻坚和群体性事件处置等各个环节相互衔接问题化解机制。二是依托县、乡镇(片区管委会)两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全面落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74件,调处成功率达到100%。三是全面落实《信访条例》,畅通群众诉求表达通道,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通过交办、转办、督办等方式,使全年办结率达到89.6%以上。对部分影响全县稳定的突出问题落实县级领导包案,80%以上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一起影响全县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信访案件。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情况。

一是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按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原则,将民生领域作为监督重点,依法行使职权。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着力加强跟踪问效,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积极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充分发挥党内法规监督作用,确保依法依规行使行政权力。在督促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方面,对乡镇(片区管委会)、部门(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过程监督,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起来。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堵塞管理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认真践行“四种形态”,让“组织处理、党纪轻处分”成为常态。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自身拒腐防变能力,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联合多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助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

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情况。

一是持续优化网格化管理服务。制定《乌鲁木县深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方案》,依托县、乡、村、网格、双联户5级架构体系,统一划分为县、乡镇(片区管委会)、 村(社区)三级中心,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并完善优化网格化管理指挥室、视频监控指挥室、信息研判室、矛盾纠纷调解室等中心内设机构,推动建立标准化、精细化、数字化、动态化的网格化协同治理机制。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检查。结合我县属地网络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网全面遏制各类电信诈骗、护蕾行动等专项监管。开展互联网保密工作检查。县属相关部门针对县域各部门(单位)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业务系统安全、重要敏感数据、应急处置运行情况、网络安全应急措施、机房环境安全以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保密措施、保密柜使用情况、涉密文件管理情况、保密协议签订等进行检查,持续筑牢网络安全保密屏障。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健全政府法治人才体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情况。

一是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党政负责人职责清单,明确责任人、主要职责、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定员定岗定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形成协同推进法治建设的良好局面。二是在选拔任用干部之前,主动征求纪委、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意见,对存在违法情况的一律不予提拔使用,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县司法局强化沟通协调,持续推动落实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倒逼全县党员干部主动学法。三是把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实绩考核,在评先表彰、奖励晋级工作中重点把握法治建设落实不到位的不评不奖,未完成学法考试的年度考核不予评优。

一年来,乌鲁木齐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面还存在短板问题。2023年,我县将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以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规定和任务清单为抓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方责任,细化县级、乡镇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不断完善科学领导和决策、有效管理和执行的工作机制。二是常态化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加强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发挥,优化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结构,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四是推动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等化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完善公共法律实体服务平台整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多项资源,为村(牧)民群众提供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维权援助申请等多样化“一站式”服务,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的影响力,让法律服务走进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