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娱乐场所经营许可服务指南(完整版)
一、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具有乌鲁木齐县户籍的各族居民
- 事项类型
娱乐场所经营许可
- 办理依据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四、受理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 申请条件
设立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第六条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 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 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 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 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第八条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设立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关于总量和布局的要求
第九条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七、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八、现场申请材料目录
(一)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四)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五)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六)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七)《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八)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九)申请中外合资合作的娱乐场所、还应当提供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无犯罪记录证明
(十一)非本市户口需提供暂住证
九、办理流程
申请—行政指导—受理—实地检查—公示—听证—审核与决定—证件送达—决定公开
十、办理方式
前台受理
十一、办结时限
72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携带有效证件自己领取或快递到付送达
十四、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由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力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五、咨询途径
0991-5921171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991-5921171;0991-5921237(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wfw.wlmq.gov.cn
十七、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公地点: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党政办2号楼104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8:30(北京时间)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网上查询:http:∕∕zwfw.wlmq.gov.cn
十九、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多次
娱乐场所经营许可服务指南(简版)
一、现场申请材料目录
(一)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四)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五)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六)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七)《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八)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九)申请中外合资合作的娱乐场所、还应当提供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无犯罪记录证明
(十一)非本市户口需提供暂住证
(十二)法律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办结时限
72个工作日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四、结果送达
携带有效证件自己领取或快递到付送达
五、咨询途径
0991-5921171
六、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991-5921171;0991-5921237(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wfw.wlmq.gov.cn
七、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公地点: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党政办2号楼104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8: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