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市职工大病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乌鲁木齐市职工大病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乌鲁木齐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医保〔2021〕75号)、《关于印发〈关于清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1年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乌医保〔2021〕28号)文件精神,我局草拟了《乌鲁木齐市职工大病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12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1498843949@qq.com)提出意见。单位意见需提交盖章扫描件,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

乌鲁木齐市职工大病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