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监督举报的公告

乌鲁木齐县“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监督举报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的意见》精神和自治区、市关于“双减”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双减”任务落实落地,方便群众及时反映相关线索,乌鲁木齐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及举报平台,欢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对“双减”工作进行监督,对违规开展校外培训行为进行举报。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监督举报范围及内容

①违反培训主体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②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③违反培训时间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④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⑤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⑥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⑦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 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上述情况,可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随时向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内容要详细具体、实事求是、

  • 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举报电话:0991-5923075

举报邮箱:449745955@qq.com

 

 

 

乌鲁木齐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