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水务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乌鲁木齐县水务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乌鲁木齐市委、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乌鲁木齐县机构改革方案》(乌党发〔2019〕14号)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的《乌鲁木齐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县党发〔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乌鲁木齐县水务局(以下简称县水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乌鲁木齐市委关于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和我县有关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水务事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重大水资源发展规划、重要河流和湖泊、流域综合规划,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域内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务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水务行业节能减排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水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供水水质、排水水质及中水水质的监测管理;指导、监督供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作及相关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流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动态监测与公告;指导、监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指导、监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管理、验收及规费收缴;指导、监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指导水文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监测;对河流湖泊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九)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水库、水源地、水闸、大坝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运行;负责水源地及水库、大坝、供水厂等重要水务设施的安全监控。

(十)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编制、审查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负责水利建设工程质量、造价、监理的管理工作;协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监督水务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二)指导、监督乡(镇)、片区管委会水务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县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第四条 撤销县防汛抗旱办公室,将其承担的防汛抗旱相关职责划给县应急管理局,其他职责划归县水务局。撤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其承担的护林防火相关职责划给县应急管理局,其他职责划给县林业和草原局。

第五条 县水务局行政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

第六条 县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3个:

(一)县水务监察大队。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二)县河湖管理中心(县水利管理站)。整合县河湖管理中心、县水利管理站2个事业单位,组建县河湖管理中心(县水利管理站)。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44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三)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县照壁山水库管理站)。整合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县照壁山水库管理站2个事业单位,组建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县照壁山水库管理站)。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另行下达。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公室电话:5923100

办公地点:乌鲁木齐县南旅东路765号县政府办公楼

负责人:马卫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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