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局档案室工作职责

县交通局档案室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档案法律、法规;

2、 负责实施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掌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业务工作情况。

3. 局办公室负责本局文书、人事档案的接收、整理、装订、登记、分类、编号、上架、入库保管、鉴定、销毁、统计、借阅等各项工作。

4、局财务室负责本局会计档案的接收、整理、装订、登记、分类、编号、上架、入库保管、鉴定、销毁、统计等各项工作。

5、局综合业务室负责本局业务档案的接收、整理、装订、登记、分类、编号、上架、入库保管、鉴定、销毁、统计、借阅等各项工作。

6. 负责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档案失密、泄密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7.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及我局的保密规定、制度,不得擅自复制、提供、抄录各类档案材料,不得在各种场所随意涉及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伪造、出卖或赠送所保管的档案资料,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不得泄漏档案的机密内容。

8.建立系统的档案借阅制度,切实有效地办理档案的出借、阅览和组织利用。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