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工作职责

乌鲁木齐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坚督检查。

2、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依法检查、制止、处理各种侵占、损坏、污染、违法利用公路及其他违反公路管理法的行为。
3、负责实施公路巡查,并依法在公路、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和审批办理在建筑控制区及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埋设各种管线设施的事宜;依法管理和审批办理穿越、跨越公路的其他工程建设事宜。
5、负责管理和审批办理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非公路标志(广告)的设置事宜。
6、负责对县域内公路使用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执行公路管理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县域内公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情况及养护现场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路产损失赔偿费的收取工作。

8、 配合交管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9、配合养护队做好道路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