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拆迁补偿转移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拆迁补偿转移登记

 

一、办理程序

导询—权籍调查(含现场查看)—受理—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

二、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及询问笔录

2、身份证明

1)企业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

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涉及单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如单位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自然人委托应当由公证机构出具委托书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及契税发票或免税单

5、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6、房屋交易与产权状况告知单

7、宗地图、房产分户图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