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继承登记事项服务指南

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继承登记事项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在乌鲁木齐县境内的房屋权属继承

二、事项类型

政务服务事项

三、办理依据

《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278-2012,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

四、受理机构

乌鲁木齐县建设局房产管理所

五、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申请条件

凡是在乌鲁木齐县境内进行过登记备案且档案齐全的房屋

七、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八、现场申请材料目录

1、转移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继承公证书。

注:1、申请人无法到场的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

2、申请人未成年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监护文件。

九、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告知单

十、办理方式

房产所办公室受理

十一、办理时限

七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七个工作日内发放告知单

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由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咨询途径

0991-5922963

、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991-5922458

、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公地点:乌鲁木齐县南旅基地南旅东路765号政府中楼政务大厅建设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3:30

15:30——18:30(北京时间)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5922963

十九、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资料齐全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