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新接装排水管网办理排水许可证流程
县水务局新接装排水管网办理排水许可证流程
1.申请单位(排水户)至县供排水公司询问相关情况后,由县供排水公司对其提供资料进行初审,并向其告知相关办理程序和所需准备材料,申请单位(排水户)向县水务局提出排水申请。
2.申请单位(排水户)向县水务局供排水办公室报新接排水申请材料(附件1);
3.由县水务局供排水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材料齐全可进行下一步,材料不齐全当面通知需补齐材料,待补齐材料后进行下一步。
4.书面(制式1)通知县供排水公司现场踏勘现场,确定接入管网接口,排水户污水预处理情况,接入口周边其他市政排污水是否已封堵,拟接入管径大小、流量等,形成书面材料回复县水务局供排水办公室。
5.申请单位(排水户)根据确定排水管网接入口位置,确定排水方案,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将所办理手续报县水务局供排水办公室备案。
6.申请单位根据已获批准的建设方案完成接入政府管网排水管线建设,工程通过验收后,报县供排水公司进行复核,县供排水公司复核合格后,以书面形式形成接入管网复核合格说明,报县水务局供排水办公室。
7.由县水务局供排水办公室组织对申请单位(排水户)进行排水水质进行第三方检测,费用由申请单位(排水户)承担。水质符合排入市政排水管网的申请单位(排水户)继续办理相关办理手续,水质不符合排入市政排水管网的申请单位(排水户)需对排入市政管网污水采取预处理措施,并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水质合格后,方可继续办理排水许可证后续手续;
8.县水务局供排水办公室收到县供排水公司复核合格说明及第三方水质监测合格报告后,以(制式2)表格形式报局领导审批,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给供排水公司下同意接口通知(制式3),由供排水公司开展具体接口工作;
9.供排水公司完成接口工作后,以书面形式报县水务局供排水办公室完成情况,并通知申请单位(排水户)携带相关材料到县水务局供排水办公室办理排水许可证。
10.通知申请单位领取排水许可证。
11.办理排水许可证所需材料见附件2。
附件1
1.乌鲁木齐县新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申请表;
2.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申请报告;
3.项目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建设环评批复、项目建设立项(可研)批复或备案文件;
8.项目建设红线图;
9.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接入市政管网管线布置图;
10.有资质的第三方水质监测单位收据的水质监测报告。
附件2
1.书面申请(说明排水地点、排水情况、水质情况);
2.规划部门审批文件(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总平面图);
3.厂区或小区排水平面布置图,雨、污管线的纵断图或者断面图。排水出口与市政管网连接图,注明比邻道路及周围环境名称。厂区墙外与市政检查井之间设置已备取样和安装流量计检查井。注明管道(渠)管径(尺寸)及管底标高。
4.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及平面布置图;
5.生产产品种类、主要原材料(仅限于工业项目);
6.环境评价或者环境评价批复。
7.申请人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
8.环保局颁发的试生产许可或者水质验收报告
9.《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