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乌鲁木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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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650121010211151F4 002014106001 |
发布日期: |
2019-09-01 |
适用范围: |
个人 |
业务类型: |
就业创业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权力来源: |
法定授权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 |
受理机构: |
乌鲁木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决定机构: |
乌鲁木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是否最多跑一次: |
是 |
现场办事次数: |
1 |
设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四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对援助对象的认定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制定。 3.《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二)明确对象范围条件,确定帮扶政策措施……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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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根据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各项文件规定的条件在申报周期内受理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条件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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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材料: |
见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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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一)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二)流程图:见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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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一)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根据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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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一)收费项目:无 (二)收费标准:无 (三)收费依据: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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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 |
申报人在相应申报表上签字盖章并提交相应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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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当场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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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和时间: |
(一)办理地址:乌鲁木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10:30-13:30、15:30-18:30 (三)网上办理: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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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一)现场咨询:乌鲁木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电话咨询:0991- 5922773 (三)网上咨询: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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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
(一)现场查询:乌鲁木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电话查询:0991-5922773 (三)网上查询: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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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一)现场监督投诉:乌鲁木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电话监督投诉:0991-5923033 (三)网上监督投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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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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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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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申请人身份证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复印件存档 |
2 |
申请人户口本(主页、次页)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复印件存档 |
3 |
就业失业登记证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复印件存档 |
4 |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复印件存档(处于失业状态下证明材料) |
5 |
低保证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复印件存档(属于低保人员提供) |
6 |
毕业证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复印件存档(高校毕业生提供) |
7 |
残疾人证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复印件存档(属于残疾人员提供) |
8 |
刑满释放证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复印件存档(属于两劳刑满释放人员提供) |
9 |
士官证、军官证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复印件存档(属于退役人员或者随军家属提供) |
事项名称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事项简述 |
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且领取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本市户籍人员。 |
办理材料 |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次页)、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低保证、毕业证、残疾人证、刑满释放证、士官证、军官证 2.纸质、原件/复印件1份、 |
办理方式 |
现场送达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结果送达 |
现场送达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 |
办事时间 |
法定工作日 10:30-13:30、15:30-18:30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1.办理机构:乌鲁木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 办公室 2.办理地点:乌鲁木齐县南旅基地县人民政府3号楼负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 3.网上办理:无 |
咨询查询途径 |
1.现场咨询查询:乌鲁木齐县南旅基地县人民政府3号楼负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 2.电话咨询查询:0991-5923032 3.网上办理:无 |
监督投诉渠道 |
1.现场监督投诉:乌鲁木齐县南旅基地县人民政府3号楼113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电话监督投诉:0991-5923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