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教育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和自治区、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进一步强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配套制度建设。实现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教育执法部门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积极推进建设法治政府。

二、主要任务

(一)公示制度

1.加强事前公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被公示单位送达通知书,同时张贴公示。公示内容为:项目、依据、范围、起始时间、领导组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和县教育局地址、邮编、电话、邮箱。

2.规范事中公示。执法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教育局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公示通知书。

3.推动事后公开。教育局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结果。教育局依法实行公告制度。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项、下发通知、制定方案、审计取证、编制底稿、完成报告、作出决定、审核等审计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建立审核制度。制定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1.制定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报县司法局备案。

2.开展培训。制定本单位推行三项制度培训计划,及时组织执法人员三项制度有关培训,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建章立制

安排《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上报公示。

(三)全面实施阶段

1.稳步实施。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结合实际情况和基础条件,在行政处罚中逐步推行三项制度。

2.优化提升。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四)总结报告阶段

对本单位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自查,总结三项制度工作、各类执法行为流程图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全县推行三项制度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将每季度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将有关制度编辑形成三项制度工作手册,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备案。确保到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行三项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突出工作重点。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主要着力点放在“全面推行”和“重点突破”两个方面。一是逐步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即1个方案(《实施方案》)、3个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2个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个流程图(《行政执法行为流程图》)、1个配备办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等系列文件。二是注重对重点问题进行创新突破,着力推进执法公示平台建设工作,在全过程音像记录即时上传云存储、全过程记录数据、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等方面积极开展有益尝试。

(三)抓好统筹衔接。把推动三项制度工作与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教育质量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三项制度推进过程。

 

 

 

                                                               乌鲁木齐县教育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