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5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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