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4次主任会议

本报乌鲁木齐9月10日讯 记者赵志芸报道:10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4次主任会议,决定本月18日召开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及安排意见。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将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修订草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审查《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克拉玛依市石油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哈密市养犬管理条例》,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自治区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矿山资源保护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2019年天山环保行执法检查活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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