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国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表示——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作出重要指示,向受表彰的全国道德模范致以热烈的祝贺。总书记的话语,让刚刚受到表彰的新疆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深受鼓舞。他们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一如既往地倡导好风尚、弘扬正能量,为奋进新时代、共筑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热爱祖国 奉献人民

浓浓的暖意流淌在心里,沉沉的责任铭记在心间。

获得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的乌什县依麻木镇国家通用语言小学校长库尔班·尼亚孜说:“这个珍贵的荣誉对我是极大的鼓励和鞭策,我一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引导各族群众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

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沙勒克江·依明是塔城市原食品公司的退休职工,他告诉记者:“总书记的话语让我倍感温暖,备受鼓舞,今后我要继续坚持升国旗,不管刮风下雨、冰天雪地,一定要让五星红旗在小院里高高飘扬。我还要把升国旗的工作交给我的儿子,把升国旗这个光荣使命一代一代传下去。”

■自强不息 砥砺前行

十几年来,兵团第一师十三团十一连“两委”委员尤良英帮助弟弟麦麦提图如普·穆萨克及其他村民学习田间管理技术,带领乡亲们走上勤劳致富之路。这次,她获得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我们合作社现在有1200亩红枣、核桃和苹果,直接带动100多人就业。未来,我们要在农产品深加工上下功夫,既重产量也重质量,携手合作社成员共同努力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尤良英表示,道德模范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自己会时刻把总书记的话语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带动更多的乡亲勤劳致富。

“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我的内心非常激动。”兵团第三师叶城二牧场三连党支部书记刘前东表示,一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好模范的引领作用,脚踏实地带领连队职工兴边致富,让职工群众过上幸福的生活。

■积极进取 崇德向善

6日下午,荣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的苏玉琴回到家乡昌吉市后,便一头扎进自己的志愿服务工作站,开始筹划下一场志愿服务活动。

“这个荣誉不仅是对我个人的鼓舞和激励,更是对全社会善行义举的褒扬、对社会新风正气的积极倡导。”苏玉琴说,“我会倍加珍惜荣誉,把感恩之情化为实际行动,大力弘扬乐于助人的文明风尚,让全社会真切感受到道德的力量、关爱的力量。”

“总书记的话语太鼓舞人心了!”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呼和托哈种畜场退休职工张广勤坚定地说,“我会把我手中的接力棒一直传下去,让文明新风吹遍每一个角落,促进社会风气向上向善。”

(本报记者张治立、陈晨、盖有军、张婷、宋雅文、加孜拉·泥斯拜克,通讯员梁宏涛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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