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县2019年县级财力基本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关于乌鲁木齐县2019年县级财力基本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安排使用
情况公告公示
2019年,上级下达乌鲁木齐县2019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702万元,按照乌鲁木齐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19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乌财预[2019]44号、乌财预[2019]55号),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19年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19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乌财预[2019]44号、乌财预[2019]55号)文件,结合我县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县公安局承担的协警人员工资和社保。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 科学统筹自有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面落实“三保”支出保障责任的原则
(二) 向基层预算经费困难的部门单位倾斜,并对县级“三保”支出保障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
乌鲁木齐县 |
3702 |
县公安局 |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电话。
监督电话:0991--5960128
乌鲁木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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