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身边的榜样】党建引领,团结奋进,树农牧区司法队伍新风采 —记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党总支

【不忘初心·身边的榜样】党建引领,团结奋进,树农牧区司法队伍新风采

—记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党总支

 

近年来,在市、县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民法院党总支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坚持司法为民、忠实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升党员干部整体素质。法院党总支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学习。按照建设学习型党支部的要求,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庭室会议等集中学习有效载体,采取灵活多样方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确保每周党员集中学习至少1次,每次由1名领导干部作辅导领学。注重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把“互联网”模式运用到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之中,积极运用“学习强国”坚持每日自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干警到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培训。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利用节假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抓好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向先进学习。 以“学转促”“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为载体开展学习活动,提升干警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组织党员干警每季度开展“法官论坛”活动,传播、交流审判执行工作技术和经验。推动形成“集中学习网络培训+实践改造”的立体培训模式,突出抓好“互联网+党建”工作,把单向教育培训与双向互动结合起来。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确保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在政治上更加坚定,真正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作风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章和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党总支不断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党员在思想作风、工作务实、执法为民上的问题,努力打造真抓实干、务实高效的新作风。日常工作中,党总支不断向全体党员干警强调,作为边疆这片特殊地域的政法干部,更要保持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把坚决打击三股势力,维护民族团结,把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使命,常抓不懈。引导法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做到“四个认同”。刑事审判始终坚持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民商事审判坚持调解优先保民生,能动司法保增长;执行工作深化机制创新,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狠抓司法能力建设,确保队伍业务精通,党总支积极倡导干警钻研法律实务,勤思考,勤写作,推进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交流。借助“民族团结一家亲”“道德讲堂”“法官论坛”等活动,教育引导干警规范职业行为,恪守职业道德,把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仅2018年,就收到群众锦旗10余面。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活动,和每位党员干警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保持干警廉洁本色。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对内任命4名廉政监察员、向干警家属发放廉政倡议书。对外健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聘请8名廉政监督员,设置录音电话、公布举报电子邮箱,实现“零违纪”,每年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测评均为100%。

三、加强党建引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建工作在法院全覆盖,通过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总支把党性强、素质高、作风优、群众认可的同志推举到各支部班子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表率作用,切实提升支部的凝聚力。党总支于2019年1月改选,改选后的委员队伍配置合理、分工明确,有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带头完成党建工作任务,促进全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班子的组织和感召下,组织开展 “四比四赛”活动,即:比政治思想、赛精神风貌,比职业道德、赛优质服务,比依法办事、赛司法能力,比业务技能、赛工作效率,激励干警立足本职,以实际行动创一流工作业绩。党总支所辖3个党支部在工作中注重培养教育和发展新党员工作,狠抓“双向培养”,把党员培养成为业务能手,把业务能手培养成党员,使党员队伍得到壮大。在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窗口设立了“党员先锋岗”,党员发挥了激励鼓舞和示范引领作用。与县纪委共同开展了廉洁警示教育观摩庭,以案说法,共筑廉洁防线。

四、加强岗位服务,增强执政为民宗旨意识。党总支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判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思路,有效实现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全面提高。针对辖区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民商事审判工作采取巡回法庭、巡回办案点的审理方式进入村委会、田间地头、牧民草场审理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减少当事人诉累。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和专项执行活动,尽快实现胜诉人权益,主动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每个党员干警每月至少3天“沉下去,接地气”,真正做到与群众接触“零距离”。提出建立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起以法院主导、多方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以“结亲周”为契机,开展“模拟法庭进乡村、法制进课堂、流动法制宣传车进街道”的“三进”活动,就地答疑解惑、化解矛盾。成立了以年轻党员为主的法律志愿服务队,深入乡镇、村(社区)积极主动做好普法宣传。被群众称为“流动的红色法庭”巡回审判车,把庭审、调解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一线。打造具有特色的“马背法庭”“毡房法庭”,在执政为民、服务群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法院干警开展走访见面活动累计700余人次,解决群众就学、就业、就医等困难20余件,开展普法宣讲14场次。受理刑事、民商事诉讼案件1657件,审结1531件,结案率92.40%。受理执行案件647件,结案563件,结案率87.02%,为民提供法律咨询60余次。

 

县人民法院党总支是一支朝气蓬勃、团结奋进的队伍。在巍峨的南山脚下,在美丽的乌鲁木齐河之畔,党总支将带领全体党员干警勇立时代潮头,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和热情,正视困难,勇搏激流,在奋进中上台阶,在创新中求发展,在跨越中求超越,让党旗更红,让法徽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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